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中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中巴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1. 采购项目编号: JAZB17MZHG02995
2. 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中巴车采购项目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采购项目预算:73.38万元人民币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中巴车 |
一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
人民币73.38万元 |
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五华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753-4431000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6.1.2 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6.1.3 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为了满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改版需求,请参加省直单位和市级单位项目的供应商及时(最好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入库(操作流程详见首页“办事指南”),否则本项目结果公告将无法发布,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合同备案工作,感谢配合!(若供应商已完成登记,请忽略此温馨提示!)注册时要选广东门户。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3月4日 至2017年3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15时0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0.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15时00分
11.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3月4日 至 2017 年3月10日止。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0753-4433353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人:郭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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