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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914MWp光伏发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2024-7-23 11:29:49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0607-04-05-447386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914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914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标段(包)名称

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914MWp光伏发电站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创源路7号A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国有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在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的厂房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拟建设楼栋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共3栋建筑,屋面面积约为13500㎡。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容量1.914MWp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项目涉及的屋面形式均为直立锁边型彩钢瓦屋面,彩钢瓦屋面采用单晶N型不低于585Wp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采用10kV高压接入方式,新增一台容量为2000kva的变压器,该配电房中已预留项目新增变压器的位置,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当地供电局批复的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瑝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914MWp光伏发电站项目,内容包括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系统、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清洗系统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供电网络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接入电柜、光伏发电站到电房的高压线路及铺设、更换双向计量关口电表费用、电网接入系统检测、低压并网工程)、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9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5552600.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施工和设计资质(如投标人仅具有以下的施工资质,则设计需要分包(分包只能有 1 家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必须满足以下的设计资质要求,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的施工及设计资质,则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分包。),具体如下: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同一法人只能选择下列(投标人/设计分包单位)其中一种身份参与本项目。否则,该法人及其合作方均被判定为投标无效。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指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218.13.12.85/fssjzcx/website/index.jsp,下同)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若投标人仅为建筑业企业,则中标后须提供其分包商为设计类企业的证明材料给招标人)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的要求:

4.7.1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规模(单项合同金额)为①2MW或以上的光伏EPC业绩或②500万元或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上①②只需满足其中一项即可),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7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13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时间

2024年0813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电建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西附楼7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36307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霍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3261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S)XZ0054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