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运维”项目澄清修正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了采购公告,就“佛山市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运维”项目的采购公告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1、 原采购公告,
六、投标人准入资格 |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通过软件企业年审(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现修正为:
六、投标人准入资格 |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2、原采购文件P5“投标人资格要求”
“1.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通过软件企业年审(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现修正为:
“1.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原采购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7-830329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霍小姐,联系电话:18088839629。
特此公告
- 上一篇:“佛山市环保局环境执法智能指挥调度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澄清修正 2015/9/29
- 下一篇:嘉应学院教仪设备采购(二次重招)项目更正公告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