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小卖部定点供货资格”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上提交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小卖部定点供货资格”(项目编号:GDJAFS2018131G)公开招标公告,因接采购人通知,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27及P47技术部分第二点“ 货物存储能力”:
2 |
货物存储能力 |
容积:达到4000m³≤总建筑面积,得8分;1000m³≤总建筑面积<4000m³,得3分;100m³≤总建筑面积<1000m³,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以提供仓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须以公司名义持有/签署的文件复印件方为有效,且标有面积)。 |
现修正为:
2 |
货物存储能力 |
面积:达到4000㎡≤总建筑面积,得10分;1000㎡≤总建筑面积<4000㎡,得3分;100㎡≤总建筑面积<1000㎡,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以提供仓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须以公司名义持有/签署的文件复印件方为有效,且标有面积)。 |
2、原《招标文件》P28及P48技术部分第四点“配送服务能力”:
4 |
配送服务能力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货物运输车辆多于5辆(含),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10吨(含);(1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车辆多于3辆(含),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5吨(含);(6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车辆1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吨;或临时租用(2分) 4、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小于2吨;无运输车辆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0分) 注:投标人自有运输车: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租赁运输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现修正为:
4 |
配送服务能力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货物运输车辆多于5辆(含),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10吨(含);(10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多于3辆(含),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5吨(含);(6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1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吨;或临时租用(2分) 4、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小于2吨;无运输车辆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0分) 注:投标人自有运输车: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租赁运输车: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
3、原《招标文件》P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九点:
8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共陆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资料信封);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一张,放于资料信封内。 |
9 |
密封包 注意事项 |
1.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资料信封须单独密封包装。 2.所有递交的投标资料均按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投标资料封套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填写标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
现修正为:
8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共陆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报价信封);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一张,放于资料信封内。 |
9 |
密封包 注意事项 |
1.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报价信封须单独密封包装。 2.所有递交的投标资料均按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投标资料封套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填写标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
4、原《招标文件》P80投标保证金退付书中的内容:
注:本退付书原件须放入资料信封内,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现修正为:
注:本退付书原件须放入报价信封内,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原《招标文件》P81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密封内容”:
□ 资料信封
现修正为:
□ 报价信封
5、原《招标文件》P81注意事项:
一、资料信封另单独封装,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 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2. 保证金退付书;
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二、重要提示:
1. 资料信封与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2. 因交通及停车或有不便,递交投标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
现修正为:
一、资料信封另单独封装,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 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2. 保证金退付书;
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4. 开标一览表。
二、重要提示:
1. 报价信封与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2. 因交通及停车或有不便,递交投标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
二、原采购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均作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三、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9年 1月14日 15时00分。
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7298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6、27号
联系人: 霍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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