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0-148054-0032
二、 采购项目名称: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四、 采购数量:一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信息化建设、最高限价:1471620.00
2. 项目编号:JAZB17MZHG101039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蕉岭县财政局 投诉电话:0753-7875519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7月-9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7月-9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
1.5 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账号:7367 5774 9302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9 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会议室1)。
十、 开标时间:2017年11 月15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会议室1)。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 1 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718630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联系人: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传真:0753-2390361
邮编:514000
(三) 采购人: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3-7186308
邮编:5141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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