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电瓶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JAZB15MZHT02717
二、项目名称: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电瓶车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8.5 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电瓶车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批。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响应供应商不是所报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多层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凭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收款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帐号:7367 5774 9302
财务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注:此帐号只适用于购买谈判文件
七、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请点击“谈判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八、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谈判时间:2015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
业务咨询联系人:林小姐、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2、 采购人: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内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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