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大气组分实时数据分析及污染成因快速研判”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大气组分实时数据分析及污染成因快速研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JAFS2022045C
项目名称:佛山市大气组分实时数据分析及污染成因快速研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基础上,为抓好佛山市大气污染监控工作,构建污染事件和异常数值快速反应体系,需紧盯国控站点及其周边关联监测站点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及时反馈、“对症”解决突出问题和难点,加强市、区、镇联动,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
本次项目各包组主要工作任务及预算如下:
包组号 |
包组名称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工作内容 |
1 |
大气污染异常情况跟踪、成因快速研判和数据有效性复核 |
81.82万 |
全年对全市8个国控测点及其周边关联监测站点的O3、NO2、PM10、PM2.5、SO2和粗颗粒占比的异常高浓度值开展监控及污染分析。 |
2 |
环境空气VOCs在线监测数据审核、现场检查 |
19.58万 |
对监测设备实施现场质控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环境空气VOCs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质量管理。 |
3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测点现场检查审核 |
42.6万 |
对佛山市除国控、省控测点以外其他31个镇(街)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开展成效审核服务及检查。 |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分包二:服务期为合同约定项目实施日起6个月。
分包三:服务期为合同约定项目实施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开标室
时间:2022年5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联系人:霍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曾小姐
电 话: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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