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公安局交通机动灯、电子警察智能执法、人脸识别卡口抓拍及路面标识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顺县公安局交通机动灯、电子警察智能执法、人脸识别卡口抓拍及路面标识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3-201912-218-0083
二、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机动灯、电子警察智能执法、人脸识别卡口抓拍及路面标识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96,716.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交通机动灯、电子警察智能执法、人脸识别卡口抓拍及路面标识改造项目;1,796,716.00元。
2. 项目编号:Z2019-1148
3. 采购项目品目:A032502交通管理设备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丰顺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753-6688816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6.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的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复查结果为准);
7. 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3-6189029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
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传真:0753-2390361
(三) 采购人:丰顺县公安局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金湖开发区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3-6189029
传真:0753-6189028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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