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作运营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作运营项目,采购单位为广东梅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以下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为建立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长效管护、良性运维机制,改善梅江区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梅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及“粤美水站(厂)”有关资料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1〕18号)、《梅江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梅区府办[2020]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公司现就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作运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服务范围及内容
(1) 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范围:梅江区城北镇、西阳镇、长沙镇、金山街道现有61宗(有增减根据实际调整)由政府投资建设仍发挥效益的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 供水工程:包括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以及输配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供水服务设施。
(3) 服务范围:梅江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理到入户水表。
(4) 合作运营费用:包含运营电费、药剂费、化验费、管理费、维护费用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提供自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6、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邀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31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向我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并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报名,报名参与后将收到我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侯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邮箱地址:keyonzb@126.com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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