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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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 GDJAFS2015026G |
二、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三、项目性质 |
政府采购 |
四、采购预算 |
人民币700,000.00元 |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
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
六、投标人准入资格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应依法取得相关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指定在广东省具有有效代理资质的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提供租赁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七、招标文件答疑 |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察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查询。 |
八、招标文件公示 |
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九、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
十、递交投标文件 |
时间: 2015年10月8日下午14:30~15:00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方式: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
十一、开标评审 |
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
十二、采购人 |
单位名称:佛山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76375 |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
十四、结果公告网站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com/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mzgpo.com/ |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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