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清凉山水库入库氮/磷通量与水资源保护对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梅州市清凉山水库入库氮/磷通量与水资源保护对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441402-201704-332001-0005
2. 采购项目名称: 梅州市清凉山水库入库氮/磷通量与水资源保护对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00
4. 采购数量:一批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梅州市清凉山水库入库氮/磷通量与水资源保护对策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72万元 |
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监管部门: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6. 供应商资格:
6.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6.1.2 2016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6.1.3 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
6.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货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6.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为了满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改版需求,请参加省直单位和市级单位项目的供应商及时(最好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4月25日 至2017年5月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15时0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0.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15时00分
11.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4月25日 至 2017 年5月2日止。
13.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59
传真:0753-2196659 邮编: 514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传真:0753-2390361 邮编:51402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59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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