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024-1372
项目名称: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3,59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23,59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23,594.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道S221线大埔宝安大桥至凹下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二类乙级(或以上)资质(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还须同时提供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确认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埔县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118号
联系方式:0753-5553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3-2390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 话:0753-2390869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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