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水量和水质补充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水量和水质补充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8098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水量和水质补充监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获得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指引:
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仅限网上报名和银行汇款方式购买。供应商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18098C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截图;
(4)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5)《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八、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5时00分。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9月26日15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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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253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联系人:霍小姐(项目负责人)、曾小姐(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传真: 0757-82615982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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