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大埔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化肥、农药采购项目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埔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4、2015大埔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化肥、农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JAZB16MZHG06953
二 、项目名称:2014、2015大埔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化肥、农药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2.8 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采购项目内容:化肥、农药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2014、2015大埔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化肥、农药采购项目其中包含4个实施子项为:(1)2014年大埔县西河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014年大埔县百侯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2015年大麻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2015年大埔县光德镇国家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所投肥料制造商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部门颁布发的肥料登记证;
3、投标不是所投肥料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及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5、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5.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复印件。
5.2 2016年5月-2016年7月(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3 2016年5月-2016年7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至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 5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
2、自行前往购买或其它方式。(凭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其它方式报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账号:7367 5774 9302
财务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注:此账号只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会议室(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会议室(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人:郭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小姐、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运兴楼二楼
2、 采购人:大埔县财政局
采购人联系人:池小姐
附件:1、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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