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卫局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芹洋垃圾中转站、公厕)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环卫局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芹洋垃圾中转站、公厕)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402-2022-00161
项目编号:Z2022-1261
项目名称:市环卫局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芹洋垃圾中转站、公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平分体压缩机、垃圾集装箱):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水平分体压缩机、垃圾集装箱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1,300,000.00 |
1,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合同包2(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80,000.00 |
6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包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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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
(包2)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平分体压缩机、垃圾集装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平分体压缩机、垃圾集装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合同包2(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4月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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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可对某一包组或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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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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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6)(《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0号
联系方式:0753-224848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
联系方式:0753-2390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 话:0753-2390869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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