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站点优化布设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站点优化布设能力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7-212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站点优化布设能力建设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152,000.0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领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8月1日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本项目中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气象六参数和钢瓶气减压阀)、分包五和分包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公司或有关联关系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公司,不得同时中标相邻标段。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个分包(不能是相邻两个分包,即分包一和分包二,分包二和分包三,分包三和分包四,如此类推)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如:供应商获得分包一和分包三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仍可继续参与分包二或其他分包的评审。若其综合得分仍为分包二或其他分包的最高分,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分包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获得,以此类推。以上各项资格性文件要求,在“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资格性文件清单”中具体列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分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292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传真:0757-82615982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附件: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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