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关于“佛山市委党校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的委托,对佛山市委党校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JAFS2015059G
二、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委党校饭堂食材供应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分包一:蔬菜类供应服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分包二:猪肉、牛肉、家禽、冰鲜及水产类供应服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是肉类屠宰厂(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的,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分包三:干货副食和调味品供应服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分包四:粮油及面制品供应服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是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或者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6.分包五:水果类供应服务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分包一、分包三、分包四、分包五为150元/分包;分包二为300元/家(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1月10日至 2015年11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32307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传真: 0757-82615982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合同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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