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应用系统采购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本项目为平远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应用系统采购,采购人为平远县人民检察院。现公开邀请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含税) |
交货期 |
远程提审应用系统 |
人民币3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或具备保密条件;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投标人应提供自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方式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9日23:59时前(北京时间),向我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裕安路50号三楼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邮箱地址:keyonzb@126.com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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