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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省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便携式红外气体分析仪]招标公告

2016-6-12 10:43:08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省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便携式红外气体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JAFS2016008G  

二、采购项目名称: 省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

—便携式红外气体分析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200,0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领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612日至20166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7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开标时间201675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612日至 20166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3876375

   传真:         /               邮编:     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传真: 0757-82615982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附件:1.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委托合同(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