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城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顺县城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1423-201710-313-0034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城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10,575.18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城区路灯亮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最高限价:17,010,575.18元
1. 项目编号:JAZB17MZFG091034
2. 采购项目品目:A020619(照明设备)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丰顺县财政局:电话:0753-6688816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灯杆、LED灯具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则应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名单);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凭证;
4.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八、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
十、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
十二、 开标地点: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3-6622353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30-14号二楼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90869
传真:0753-2390361
邮编:514000
(三) 采购人:丰顺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温泉市场三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3-6622353
传真:0753-6622353
邮编:5140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及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 上一篇: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关于“佛山市委党校饭堂食材供应服务 2017/11/17
- 下一篇: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关于“企业经营沙盘实验室建设”项目招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