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丰顺县人民法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修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经磋商推荐成交后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议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2026-1456
项目名称: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含税):780,755.5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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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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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修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0,755.5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8.供应商需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类型(定点集市-修缮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50-1))或通过发送《企业信息登记表》至邮箱(keyonzb@126.com)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 款 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县支行
账 号:7367 5774 930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9: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50-1)
五、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9日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开发区市政大道53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50-1)
联系方式:0753-2390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小姐
电话:0753-2390869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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