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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监狱关于“罪犯伙房豆制品采购服务资格(3年)”项目 440600-201707-201002-0003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17-9-5 16:00:10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监狱的委托,于2017831日就“罪犯伙房豆制品采购服务资格(3年)”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7-20100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罪犯伙房豆制品采购服务资格(3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2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一:佛山市南海区金共福商场

法人代表:何晓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招大村招北牌坊侧招耀富综合楼首层

中标供应商二:佛山市禅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雄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第一工业村自编第六幢首层(经营场所须经审批机关审批)

中标供应商三:佛山市禅城区南江货仓商店

法人代表:徐森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乡前街村长塘尾地段5-9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罪犯伙房豆制品采购服务资格(3年)规格型号:  / 数量:3单价:   / 

中标、成交金额:2,220,000.00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评审日期: 2017831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 一座2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陈广利

成员:  辉(采购人代表)、于  青、李迪军、杨  桦。

八、评审意见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情况

(通过/不通过)

1

佛山市南海区金共福商场

通过

2

佛山市禅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3

佛山市高明区定香豆制品销售部

不通过

4

中山市小榄镇童哥豆制品加工厂

不通过

5

佛山市禅城区南江货仓商店

通过

6

佛山市顺德区豆生参食品有限公司

不通过

 

 

 

 

 

 

 

 

 

 

 

 

无效投标情形:

1.“佛山市高明区定香豆制品销售部”、“中山市小榄镇童哥豆制品加工厂”、“佛山市顺德区豆生参食品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以个人名义转账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的保证金管理账户,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P193.5投标保证金 1.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佛山市高明区定香豆制品销售部”、“中山市小榄镇童哥豆制品加工厂”、“佛山市顺德区豆生参食品有限公司”无效投标。

2.“佛山市顺德区豆生参食品有限公司”未能按照《招标文件》P5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9998333-846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9998333-846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监狱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