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排污权交易和政府储备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7014D
三、采购项目名称:排污权交易和政府储备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积极有序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第五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单位范围包括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和工业排污单位以及纳入年度环境统计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包括工业集中废水治理设施和集中供热设施。据统计,2016全市报告书和报告表环评审批量3751宗,保守估算2017年4月至年底全市新增环评审批量2500宗;现有排污单位约200家参与自愿有偿。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迫切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企业、政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完成排污权交易和政府储备管理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情况说明:
一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是纳入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佛山市委、市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也是省批准的首个试点地级市,省要求我市先行先试、勇于创新,为全省推广实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二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时间要求特别紧,《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在2017年4月1日全面实施,迫切需要尽快完成采购。
三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不仅涉及工业企业的排污信息,还涉及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数据和商业数据,数据保密要求较高。此外,该工作还涉及大量的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银行对账、非税系统开单等会计财务管理以及交易合同管理,对财务、法律专业知识以及财政资金安全要求也较高。
四是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环投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属全资国有企业,其业务指导和行业主管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根据《关于研究组建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16〕156号),市政府明确要求“市环投公司要成立佛山市排污权政府储备出让管理中心并接受政府委托,积极承担排污权政府储备和出让管理工作,为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排污权交易服务”。
综上所述,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兴业二路佛山市供水总公司内办公楼第二层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5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253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即佛山市政2楼)
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757-83039257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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