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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2018-4-18 17:49:30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804-212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0,0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领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近三年内(即从20153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 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委员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性审查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418日至20184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51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515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418日至20184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765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联系人:霍小姐、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传真:0757-82615982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霍小姐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附件:1.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2.委托合同(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