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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关于“佛山市水上交通(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项目440600-201710-614001-0002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17-11-3 16:33:15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的委托,于20171031日就“佛山市水上交通(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10-614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水上交通(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佛山市三水港清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少明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西路七座首层自编109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佛山市水上交通(应急)溢油清污服务项目规格型号:  / 量:  /  单价:¥1,593,800.00

中标、成交金额:¥1,593,800.00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七、评审日期:20171031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 一座2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邹水明

成员:  蔚(采购人代表)、梁秀英包彩虹 

八、评审意见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得分

经济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比例(90%)

比例(10%)

比例(100%)

1

佛山普众码头防污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20

9.91

55.11

2

2

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

不通过

/

/

/

/

/

3

佛山市顺德区昌力清污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40

9.88

38.28

3

4

佛山市三水港清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9.40

9.91

89.31

1









其中投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P5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投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P5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25291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2529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报价明细(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