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财政局网络线路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梅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梅州市财政局网络线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 ,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说明:本项目采购是原有租赁服务合同的延续及对现有线路的升级改造,财政网络线路包括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部门预算、公务卡管理、财务动态监管及省、市、县实时网络等财政业务系统。须确保所有业务系统全天候实时运行,具有不可中断性,固定电话为财政局对外服务的窗口,不方便随意更改。为确保业务系统零中断和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只能由原线路提供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进行线路升级改造。
二、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用途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1 |
固定电话 |
用于本单位语音通信 |
233 |
部 |
需保持本单位现有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不变 |
2 |
现有电子政务外网专线升级改造 |
用于本单位互联网接入及政务应用接入 |
1 |
条 |
100M带宽(上、下行对称) |
3 |
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互联网专线升级改造 |
用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互联网连接 |
1 |
条 |
原有10M带宽升级改造为20M(上、下行对称) |
4 |
现有ADSL宽带升级改造 |
用于非本部大楼注协办等8个单位的互联网接入 |
8 |
条 |
将原有ADSL宽带(4M下行,512K上行)线路升级改造为20M拨号光纤宽带(20M下行、2M上行) |
5 |
网络安全监控、审计产品 |
用于本部互联网行为监控 |
1 |
项 |
100M流量监控能力 |
6 |
现有MSTP组网电路升级改造 |
用于局本部与政务内网、交警大队、各县财政专网互联 |
11 |
条 |
MSTP线路,原有10M带宽升级改造为20M(上、下行对称)。 |
7 |
现有光纤VPN组网电路升级改造 |
用于本市非税专网主干线 |
1 |
条 |
VPN光纤,原有10M带宽升级改造为20M(上、下行对称)。 |
8 |
现有光纤VPN组网电路升级改造 |
用于本市财务监管专网主干线 |
1 |
条 |
VPN光纤,原有10M带宽升级改造为20M(上、下行对称)。 |
9 |
ADSL VPN线路 |
用于梅州市区域内非税单位接入使用 |
143 |
条 |
ADSL线路,8M下行,512K上行。 |
10 |
大楼政务WIFI服务租用 |
用于本单位大楼WIFI信号覆盖 |
26 |
点 |
提供整栋大楼的政务WIFI,通过专用线路使用WIFI信号,可防攻击和防病毒,提高了无线网络的安全性。 |
11 |
机房网络设备技术支持 |
负责本单位机房网络设备的技术支持 |
1 |
项 |
负责协助财政局网络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财政局业务网络系统的规划、网络设备的故障协助处理。 |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电信业务运营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彬芳大道。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称:
专家1:韩垂燕 工作单位:梅州市公安局 职称:工程师
意见:为确保业务系统零中断和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及确保单位现有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不变,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专家2:谢志录 工作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职称:工程师
意见:为确保业务系统零中断和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及确保单位现有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不变,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专家3:凌华荣 工作单位: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职务:教师
意见:为确保业务系统零中断和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及确保单位现有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不变,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为确保业务系统零中断和稳定性、不浪费原有投资、节约运维成本及确保单位现有对外公布的联系方式不变,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六、供应商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
2、登记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3、登记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4、供应商报名时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上述资料应一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梅州市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753-21228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30-14号二楼
联系人:范小姐、谢先生
联系方式:0753-2390869
(三)财政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
联系电话:0753-2122128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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