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关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饭堂肉菜供应资格”项目 GDJAFS2016105G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的委托,于2017年2月14日就“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饭堂肉菜供应资格”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JAFS2016105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饭堂肉菜供应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一:佛山市三水利达隆蔬菜种植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莫建彬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
中标供应商二:佛山市金瑞康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桂洪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北环二路北侧扶西综合市场D栋5-6号商铺
中标供应商三:佛山市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海滨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东西大道乐安路段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内中三区富心富安位1号之一
中标供应商四:佛山市蔬果汇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洪昌园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货站(土名:大田)自编B区75号
中标供应商五:佛山市蔬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谷胜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谢边货站路(土名:大田)自编A59-62档
中标供应商六:佛山市农粤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定荣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28号地下一层D1P1号(自编)B14、B15
中标供应商七: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达明
地址:佛山市升平路46号
中标供应商八: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伟进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46号天润大楼8楼
中标供应商九: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才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通业大厦南塔1606室
中标供应商十:佛山市南海南脉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岑妙兰
地址:狮山镇罗村贵隆路1号翠湖绿洲花园04号商铺之二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饭堂肉菜供应资格,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价: / 。
中标、成交金额:/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评审日期: 2017年2月14日14: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 一座2楼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俞庆生
成员:骆济泉(采购人代表)、范劲松、苏拱照、黄 坚。
八、评审意见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
技术商务得分 |
经济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通过/不通过) |
比例(90%) |
比例(10%) |
比例(100%) |
|||
1 |
佛山市三水利达隆蔬菜种植 有限公司 |
通过 |
85.80 |
8.95 |
94.75 |
1 |
2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74.40 |
10.00 |
84.40 |
9 |
3 |
佛山市天虹农产品配送 有限公司 |
通过 |
72.00 |
9.77 |
81.77 |
12 |
4 |
佛山市蔬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78.40 |
9.44 |
87.84 |
5 |
5 |
佛山市南海轩宝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通过 |
68.20 |
9.44 |
77.64 |
13 |
6 |
广州鲜达佳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74.40 |
8.95 |
83.35 |
11 |
7 |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 有限公司 |
通过 |
75.40 |
9.04 |
84.44 |
8 |
8 |
佛山市生之源餐饮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
通过 |
48.20 |
8.95 |
57.15 |
15 |
9 |
佛山市蔬果汇农产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80.40 |
8.95 |
89.35 |
4 |
10 |
佛山市鸿益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
/ |
/ |
/ |
11 |
佛山市好来客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82.40 |
8.85 |
91.25 |
3 |
12 |
佛山市农粤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76.20 |
9.71 |
85.91 |
6 |
13 |
佛山市南海南脉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74.60 |
9.44 |
84.04 |
10 |
14 |
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 |
通过 |
77.20 |
8.67 |
85.87 |
7 |
15 |
佛山市金瑞康农副产品配送 有限公司 |
通过 |
85.00 |
9.44 |
94.44 |
2 |
16 |
佛山市蔬之宝农副产品配送 有限公司 |
通过 |
68.60 |
8.95 |
77.55 |
14 |
注:其中“佛山市鸿益餐饮配送有限公司”所报的折扣明显低于成本,在投标文件中未能说明其报价理由和依据,根据《招标文件》“P21 3.3 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的要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佛山市鸿益餐饮配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其所报的折扣明显低于成本,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29810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2981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霍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霍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人: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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