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9037D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运维服务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1,572.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数字法庭运维:数字法庭系统的软件、硬件运行维护服务,包括软件升级和硬件故障修复发生的所有费用、常驻人员服务、日常运维服务等。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数字法庭系统由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及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金桥公司对业务流程、系统结构和系统设备都较为熟悉。系统核心部分的数字庭审主机、法官庭审助手、书记员通讯助手是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在此基础上使用该公司专门开发了配套软件,软件著作权归该公司所有。数字法庭系统各模块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该系统的运维是以核心模块为主的一体化运维工作,基于项目继承性、软件著作权及产品专利等方面考虑,拟选择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服务 。
综上所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2幢21302:21319室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3056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6、27号开标室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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