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关于“第五批全国干部培训教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9068D
三、采购项目名称:第五批全国干部培训教材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6,4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新华社共同编写,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审定的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业已出版发行。该套教材全面深刻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是广大干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教材,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规定教材。现拟征订1600套,为了保证该书的质量和供货渠道的合规性,本项目拟通过独立授权代理书店进行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新华社共同编写,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审定的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业已出版发行。该套教材全面深刻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是广大干部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教材,各类干部培训机构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规定教材。现需征订1600套,为了保证该书的质量和供货渠道的合规性,拟通过独立授权代理书店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挂:佛山市新华书店)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挂:佛山市新华书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佛山市新华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增挂:佛山市新华书店)
(二)供应商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唐园东三街23号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3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57-2232985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6、27号开标室
联系人: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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